本人选择自行领取法律援助文书方式的,自愿按照法律援助机构通知的时间要求前往领取;本人未在法律援助机构通知的时间内前往领取的,法律援助机构不承担逾期送达的责任,本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人选择邮寄送达法律援助文书方式的,提供的上述地址作为本人接收法律援助决定书及法律援助过程相关法律文书、材料、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或未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告知变更事项,导致法律援助文书、材料及诉讼文书的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本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套数
面积(平方米)
资产总价值(元)
1、非通知辩护、非通知代理的刑事诉讼案件,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受理;非刑事的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案件,由办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3、申请法律咨询的,由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4、申请其他法律事务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法律事务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如果您不清楚应该由哪个机构办理,请拨打12348电话咨询或者使用系统的【法律咨询】进行在线咨询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无误,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